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107/03/22 | 發言時間 | 17:28:34 |
發言人 | 鄭澄宇 | 發言人職稱 | 行政總部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7338000轉8969 |
主旨 |
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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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11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7/03/22 | ||
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7/03/22 2.名稱﹝XX公司第X次(有、無)擔保公司債﹞: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一○七年度(無擔保)普通公司債。 3.發行總額:不超過新台幣捌拾億元,得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。 4.每張面額: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。 5.發行價格: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。 6.發行期間:以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。 7.發行利率:依公司債市場狀況,採有利方式決定,並授權董事長核准。 8.擔保品之總類、名稱、金額及約定事項:無。 9.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:償還部分短期借款或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以充實中長期資金,強化財務結構。 10.承銷方式: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。 11.公司債受託人:授權董事長核准。 12.承銷或代銷機構:授權董事長核准。 13.發行保證人:無。 14.代理還本付息機構: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。 15.簽證機構:無。 16.能轉換股份者,其轉換辦法:不適用。 17.賣回條件:不適用。 18.買回條件:不適用。 19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其換股基準日:不適用。 20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:不適用。 21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