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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 遠東精神獎 甄選
新聞出處:遠東新世紀董事長辦公室/徐迦勒

為鼓勵遠東人「兢兢業業、不停創新、持續付出」的精神與貢獻

並作為集團關係企業同仁學習效法之正面楷模

敬邀各位遠東人參選2016遠東精神獎

即日起開放申請至8/8截止

獲獎者將於「2016年遠東關係企業聯席會議」中公開表揚


申請條件:
1.  該申請案件之所有團隊成員必須為經理級(含)以下之基層同仁。
(公益系統:學校-系主任(含)以下;醫院-科主任(含)以下)
2.  該申請案件之團隊成員人數不得超過10人。
3.  申請案件之具體成效必須發生於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。
4.  申請案件需具備「遠東精神:誠、勤、樸、慎、創新」,可做為集團同仁效法或學習之楷模,並就「前瞻創新類」、「企業形象類」、「營運績效類」、「積極任事類」、「集團綜效類」五大類別擇一報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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