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102/03/27 | 發言時間 | 17:56:57 |
發言人 | 鄭澄宇 | 發言人職稱 | 行政總部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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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 |
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利用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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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11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2/03/27 | ||
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2/03/27 2.增資資金來源:未分配盈餘轉增資 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):100,882,678股 4.每股面額:10元 5.發行總金額:1,008,826,780元 6.發行價格:不適用 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不適用 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 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: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。 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不足一股部份,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 處理,一律改發現金,其股份由本公司員工持股信託專戶按面額承購。 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 新股得享受102年度之股利及其他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。 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改善財務及資本結構。 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 |